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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3-21    点击:1908次

中共石家庄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815日至1015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侨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1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侨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侨联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检查和有力促进,体现了对侨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侨联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巡察以来,市侨联党组坚决落实巡察工作要求,把接受巡察、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全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按照市委第巡察组的要求,结合侨联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工作。126日、1726日、1月3日四次召开市侨联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讲政治的现实检验,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利契机,作为推动侨联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整改工作由党组书记、主席负总责,各主管领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各专项小组对整改内容细化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及工作要求,精心谋划,抓好落实。严格检查考核,整改落实工作情况与年底领导班子考核和机关全体人员考核挂钩,与机关全体人员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实行台账管理、盘点销号制度,严格落实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一项一项落到实处,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的有利契机,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过程。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校准工作的思路和方向,聚焦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娱乐化、贵族化,进一步提升侨联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

五是及时总结反馈。市侨联组定期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并及时上报市委第三巡察组和市委第六专项督导组,征求巡察组和专项督导组对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整改完成后,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客观的汇报材料,向市委巡察办专题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巡察以来,我按照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原则,针对反馈的6个方面、24项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强化整改措施,有序、有力、有效抓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24项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其中已经完成整改5问题需要长期推进。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有缺失”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见市侨联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及《中共河北省委常委会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相关文件资料”问题,一是召开市侨联党组会,学习并下发《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印发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等学习资料。二是修改完善了《市侨联党组议事规则》,并以石侨联党组字红头文件印发,以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为抓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三是建立完善了《市侨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对年度学习计划进行了调整,结合实际制定了第四季度学习安排,明确了学习内容,改进了学习形式,提高了学习实效。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完成学习任务,学习笔记简略,学习组织混乱,参会人员不清”问题,一是健全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领导机制,制定了年度《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活动、年底有总结。二是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的文档进行归档整理,11月1日,为每名党员配发专用党员学习笔记本,根据巡察组的意见完成查漏补缺,2018年10月12日至今,已集中组织学习6次。三是建立日常督导检查和登记制度,加强学习纪律,落实签到、通报等基本制度,将党员参加理论学习出勤情况、学习效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把“两学一做”活动嵌入到各类学习教育实践过程,发挥侨联组织优势,把学习教育内容辐射到省会侨界党员队伍中,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目前,上级要求以及党组安排的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已全部认真落实,侨联机关全体党员学习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学习、爱学习的氛围日渐浓厚。   

  1.  关于“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视不够”问题。

  1.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会研究贯彻落实第十次全

    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只作了口头发言,未议定贯彻落实举措”问题,一是专题召开市侨联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第十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精神,研究审议具体贯彻落实举措。二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侨界群众,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侨界力量,把落实侨代会精神与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十九大精神、谋划侨联工作结合起来,凝聚侨心、侨智、侨力,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贡献力量。三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第十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和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各自岗位职责,适时组织机关党员学习研讨。三是通过组织召开主席会、常委会、全委会、侨界人士座谈会、基层侨联工作推进会等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侨代会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对侨联工作的要求、侨代会工作部署以及侨联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在省会侨界持续掀起学习贯彻侨代会精神热潮。三是充分利用《石家庄侨联》刊物、侨联网站、微信群、QQ群等宣传平台,充分发挥侨联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动员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踊跃参与省会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1. 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走过场”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7年12月《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总结报告》带有市残联工作内容,涉嫌抄袭;无“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记录台账和相关资料”问题,一是2018年11月23日,成立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对2017年12月《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总结报告》后面带有市残联工作内容原因,形成专题情况报告,对负责“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的成员开展了批评教育,对专项活动提出今后要严格签字、审批上报制度。二是组织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全面落实整改标准,整理完善了2017年以来市侨联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工作记录台账和相关资料。三是把“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纳入到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中,形成开展专项活动的长效机制。

  1. 关于“擅自制定与上级文件相违背的制度规定”问题。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是市侨联自行制定的休假制度最长年休假20天,违反了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相关规定;二是《市侨联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试行)》“公务用车可用于上下班接送领导”的相关规定,违反上级规定”问题

    关于一是市侨联自行制定的休假制度最长年休假20天,违反了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相关规定”问题,一是认真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此问题是由于办公室人员工作疏忽,误将没有经过会领导审批的文字材料与其它材料混杂在一起上报了市委第三巡察组造成的。二是对2016年以来机关工作人员的请(休)假条进行一一查阅,我会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均严格按照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的,不存在休年休假20天的情况。三是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石人社字[2015]6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162号)重新进行学习。

    关于“《市侨联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试行)》“公务用车可用于上下班接送领导”的相关规定,违反上级规定”的问题。一是认真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此问题是由于2016年车改之后制定了新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没有将2015年制定的《市侨联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试行)》废止,并将此项制度与2016年制定的《市侨联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一起上报了市委第三巡察组造成的。二是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石家庄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重新进行了学习,严格落实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网上派车规定。三废止2015年10月12日制定的《市侨联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试行)》和2016年7月1日制定的《市侨联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建立完善了《市侨联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并以石侨联字红头文件下发至机关各(部)室。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所有出台执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回头看”,一一与上级文件进行核对无误后重新审签归档;二是对乱制定、乱上报文件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建立制定了《市侨联公文制发、管理和归档制度》,明确公文制发、管理、归档等流程;四是撰写起草下发各种文字材料时,当事人要认真负责,分管领导要认真审核把关,主要领导要负起签发责任,形成人人负责,层层把关的机制。

  2. 关于服务经济发展用力不够”问题。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侨联党组对推动我市“4+4”现代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未研究”问题,一是市侨联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整改进行研究,并提出要求。联络经济部收集、整理有关省会4+4”现代产业文件精神,列出学习目录。二是认真学习邢国辉书记关于加快省会“4+4”现代产业发展动员大会上讲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提升侨联组织对“4+4”现代产业的认识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站位。三是充分利用侨联刊物、网站、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4+4”现代产业发展政策,在侨界形成推动“4+4”现代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石洽会”、“为国服务团”等国家、省、市重大经洽活动要结合“4+4”现代产业发展进行邀商,向海外广泛宣传省会招商引资引智,扩大省会对外影响力引导侨企融入省会“4+4”现代产业并做大做强助力省会发展。加强与市人才部门联系,了解市人才政策,多渠道挖掘培育服务侨界高层次人才助推省会发展。

  1. 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问题。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记录与学习计划安排不一致;党支部组织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未安排其他集中学习,学习笔记内容与学习计划不符,学习笔记有先进性教育内容”问题,一是对机关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计划和机关全体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一一查看,认真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二是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和月度学习安排,明确学习内容,改进学习形式,提高学习实效。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意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突出政治学习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发挥好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

  1. 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拔任用干部违反程序”问题。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是未履行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程序;二是选拔任用存在先任命后公示问题;有的干部选拔任用无集体研究记录;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问题,一是调阅2015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留存档案,将没有归档的资料查找整理归档。二是认真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党组对干部任用政策和文件学习领会不够;党组对干部任用议事规则不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文字表述、文件发放不规范;干部任免文书存档不规范。三是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的通知》、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重新进行学习,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人员超编”问题。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侨联行政编制10个,工勤编制2个,但人员名册登记在职干部职工共17人,超编5人”问题,造成此问题的原因是因接收军转干部和复退军人造成了机关人员超编和人员结构不合理,我会积极与市人社局和市编办进行沟通协调,解决此问题通过人员自然减员的方式逐步整改。

 3.关于“党建工作不实”问题。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自行制定并施行的《关于我会接待海内外华侨华人(含港澳台同胞)的原则》未经侨联主席会或党组会集体研究,未经领导批准”问题,认真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接待工作制度中内容与其不符,研究制定符合要求的接待工作制度;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自行制定并施行的《关于我会接待海内外华侨华人(含港澳台同胞)的原则》未经侨联主席会或党组会集体研究,未经领导批准的问题。我会高度重视巡视组提出的问题,专门召开会议对以上问题进行研究,听取了办公室、联络经济部同志问题剖析情况汇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省市公务接待、外宾接待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立行立改,完善制度。二是认真学习河北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冀财外〔2014〕12号)《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冀财行〔201655号)《河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冀财行〔2014〕42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行〔2015〕114号)河北省侨联公务接待规范(试行)、石家庄市接待工作管理细则等文件相关规定,吃透精神,严格标准,废止原有相关制度,结合我会实际,拟定我会公务接待规范(试行),经党组研究通过执行。三是严格执行规定,强化规矩意识、规范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侨联机关纪检依规做好监督,财务和经办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批,切实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记录空白,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无评议结果”问题,一是对2016、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的整理,形成2016、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二是填写完善了2016、2017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三是严格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的方法步骤,2019年1月1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工作要求,开展了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让每名党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未开展调查研究,未进行谈心谈话,未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问题,一是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11日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学习了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座谈访谈、设置意见箱、深入基层调研、网络征询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侨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原汁原味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馈,作为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领导干部个人发言提纲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做到谈话对象“四必谈“: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同志必谈,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人所在党小组党员代表必谈。谈话内容“四必谈”: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要谈工作问题,谈思想问题,谈自身差距,谈对方不足。三是严格组织开展了群众满意度测评,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及时进行民主评议,把评议结果作为检验民主生活会成效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侨联机关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四是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资料指定专人进行了归档。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6至2018年度党费收缴未登记”问题,一是与市委统战部机关党委沟通汇报,完善了党费收缴证明材料。二是2018年11月16日,各党小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标准核算党费。三是将2016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在党员支部手册上一一进行了补登,从2018年9月每月党费收缴后,指定专人及时在党员支部手册上做好登记工作。四是按照党费管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并进行逐月逐人签字,填写党费证。

  1. 关于“未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换届工作暂行条例》进行党组织换届”问题。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换届无请示、无批复,无选举方案和候选人产生资料,未实行差额选举,且参会人数不实”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换届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2018年11月9日,市侨联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认真组织学习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沟通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和候选人情况,大会听取了市侨联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侨联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委员会候选人、计票人和监票人。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产生了新一届市侨联党支部委员会。新一届市侨联党支部委员会随即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市侨联党支部书记,并明确了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分工,并将选举的结果报告市委统战部机关党委,留存了相关资料。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漂浮”问题。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对本职业务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不掌握基本情况”问题,一是我会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视组提出的以上问题,组织权益保障部、联络经济部围绕摸清侨情底数召开会议,增强班子成员对摸清工作底数的认识,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形成会议纪要。二是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权益保障部、联络经济部确定摸清侨情底数项目。加强与各县(市)区统战部门的联系,通过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开展“侨胞之家”、“新侨工作站”创建,了解掌握本区域内侨联服务对象底数。密切侨联常委委员、侨界代表以及老侨的联系联络,掌握老侨、贫困侨界人士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强化与海外侨社团的联系联络,了解海外侨情和分布情况。三是对现有掌握的数据进行梳理归档,进一步完善《侨界经济人士一览表》、《海外侨社团、华侨华人一览表》、新侨、老侨、贫困侨界人士等基础信息档案。每年年底对侨情底数、侨情变化进行分析,做到心中有数。

  1. 关于“机关作风整顿走过场”问题。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作风整顿专项活动无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督导检查等相关记录,且部分会议纪要高度雷同,涉嫌抄袭。如,[2017]第6号和[2017]第7号会议纪要除会议时间外,会议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议题及会议内容一致”问题,一是2018年12月28日,召开机关全体会,成立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回头看”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中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督导检查等相关记录进行一次全面的收集、整理、归档。二是结合市侨联正在开展的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督导检查等相关制度。三是严格会议纪要制度,做到内容及时、准确、详实,确保每一次会议记录有人把关、有人签字、有人负责。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 关于“对党纪党规学习不重视、走过场”问题。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参加考试人员不实。2017年6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知识考试共有10人答卷,而执行情况报告和交叉互查情况报告显示参加测试人员分别为15人和25人”问题,是2018年12月28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了测试。二是核实“参加考试人员不实”问题,形成专题情况报告,开展批评教育,立行立改,严格签字、审批上报制度。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7年度《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学习计划与学习笔记本记录内容不符”问题,一是对“2017年度《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二是把学习《准则》《条例》纳入到市侨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三是2018年12月28日,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严格按照计划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侨联党支部对学习笔记进行了督导检查。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截至10月10日,未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题,2018年10月12日,召开机关全体学习会,专题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上为全体人员发放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侨联党组副书记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传达学习,就“条例”的部分条款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解读。并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到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市侨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接待工作制度中有关“宴请”和“购买礼品”等内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我会高度重视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专门召开会议对以上问题进行研究,听取办公室、联络经济部同志问题剖析情况汇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省市公务接待、外宾接待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立行立改,废止原接待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市侨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有缺失”问题。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无侨联班子成员2015、2016、2017年度述职述廉报告”问题,一是查阅市侨联班子成员2015、2016、2017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收集归档。二是严格按照市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党组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推动责任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市委要求,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落实“两个责任”缺失。

    四是加强与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的密切联系,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2. 关于“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务公开不充分、不及时,未公开党费收缴情况”问题,一是2018年12月28日,召开市侨联支部党员大会,对“党务公开不充分不及时,未公开党费收缴情况”的问题进行通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并在市侨联机关设立党务公开栏。三是通过侨联网站、党内有关会议、党务公开栏等方式,先后对市委第三巡视巡察市侨联党组反馈意见情况、侨联部门年度决算、2018年党费收缴情况、第八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2018年市侨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情况等进行了公示。

 

  1. 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发”问题。

       2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2015至2018年度,未按有关规定向市财政局报告会议计划、审批制度和会议费执行情况”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石家庄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提高认识,掌握相关规定,明确会议费管理的程序,增强相关人员的规矩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按照年度计划安排列出全年会议费预算,并报党组会审批后执行。

       2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入账,在会议费中超范围报销点歌机、音响、话筒、气球等物品,违规购买小礼品;新春联谊会超标准安排伙食费,97人签到120人就餐,每人每天餐费156元,超过120元标准;接待华侨访问团每人每天餐费178元,超过120元标准;将侨联常委委员子女结婚购买的豆浆机支出499元违规计入办公费;违规报销非侨联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1765元”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入账,在会议费中超范围报销点歌机、音响、话筒、气球等物品,违规购买小礼品”问题,一是查阅了原始票据,查出了该问题是由于表述错误导致,党组专题研究后,班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高了认识,提出了要求,强化了责任。二是补齐佐证材料,由会议服务的春秋文化公司出具关于“音响套件”等物品为“租用”的证明材料。三是完善制度,制定《市侨联会议费管理细则(试行)》,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业务处室对会议费管理规定的学习,并与财务部门加强沟通,财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时提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新春联谊会超标准安排伙食费,97人签到120人就餐,每人每天餐费156元,超过120元标准”问题,一是查阅了原始票据,分析了发生问题的原因,党组专题研究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高了对违规问题的认识,提出了整改要求,强化了领导和机关干部的责任。二是认真学习会议费管理规定,重点研究了人员就餐范围和就餐标准,进一步明确问题的责任,对相关人员提出了严肃的批评。三是领导班子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规矩意识、规范意识。四是结合侨联工作实际,制定《市侨联会议费管理细则(试行)》。五是加强会议组织管理,经办(部)室要做到精准谋划,缜密组织,主管领导认真审核组织方案,财务人员履行好责任,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坚决不予核销,及时公开会议费使用情况,接受检查监督,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接待华侨访问团每人每天餐费178元,超过120元标准”问题,一是查阅了原始票据,与省市接待规定进行了认真对照,党组专题研究后,提出了整改要求。二是学习国家、省《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河北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吃透弄懂相关政策。三是提供此次接待活动为外事接待的依据。四是结合侨联工作实际,制定《市侨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在今后接待活动方案中强化审批程序,确保接待方案、函件、名单等资料完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的规定,杜绝超标准接待问题的发生。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将侨联常委委员子女结婚购买的豆浆机支出499元违规记入办公费”问题,一是查阅了原始票据,反映了责任人对规定学习不深入,领导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党组专题研究后,提出了整改要求。二是加强对“八项规定”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规矩意识、“红线意识”。三是强化领导责任,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提出严厉的批评,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追回购买豆浆机的费用共计499元,并按照程序上缴。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违规报销非侨联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1765元”问题,一是查阅了原始票据,反映了责任人对出差管理规定学习不深入,责任意识不强,党组专题研究后,提出了整改要求。二是学习《石家庄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市侨联差旅费管理细则》。三是增强规矩和规范意识,履行好审批程序,严格遵守管理制度规定,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四是按要求追回违规支出差旅费1765元,并按照程序上缴。

    针对以上问题,为了加强财务工作管理,弥补工作中的漏洞,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修改完善《市侨联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按制度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侨联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建立完善制度,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切实解决问题。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推进事业发展,做好工作深化整改。以巡察改为“加油站”“新起点”,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全国第十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谋划2019年侨联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促侨联业务工作、以侨联业务工作促整改,真正实现“两手抓、两促进”,进一步推动侨联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325日至2019年525日)。联系方式:0311-8785250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新华区兴凯路219号;邮政编码:050055;电子邮箱:sjzsqlbgs@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

                           201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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